上海財經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復試安排
2022-03-24 11:12 | 太奇MBA網
管理類碩士官方備考群,考生互動,擇校評估,真題討論 點擊加入備考群>>為做好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函〔2021〕2號)、《關于做好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4號)、《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本市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滬教考院社考〔2022〕9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fā)展、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tǒng)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穩(wěn)妥做好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管理
1.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2.各學院(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所)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相關工作,制定本學院(所)碩士生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成立相關工作小組,確保本學院(所)研究生招生考試平穩(wěn)有序開展。
3.成立疫情防控時期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專班,處理各類突發(fā)事件,監(jiān)督各成員單位落實落細,確保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平穩(wěn)順利開展。
三、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
學校根據全國2022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要求、我校202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總體情況和各學科專業(yè)招生計劃,確定學校復試的指導性分數線。
各學院(所)根據校復試指導性意見、各專業(yè)招生計劃和具體考試情況確定各專業(yè)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公布。
四、健康狀態(tài)申報
獲得復試資格(達到我校工商管理碩士復試分數線,包括參加過預面試)的考生,須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如實填寫“健康狀態(tài)自主申報”欄目,未進行健康狀態(tài)申報的考生將無法查詢復試通知。我校醫(yī)療健康服務中心將對考生申報內容統(tǒng)一進行健康狀態(tài)篩查并存檔??忌鷳鐚嵣陥髠€人健康狀態(tài),如隱瞞病史,一經發(fā)現將被記入誠信檔案,嚴重者可能會被取消錄取和入學資格。
五、資格審查
獲得復試資格(達到我校工商管理碩士復試分數線,包括參加過預面試)的考生,須于3月24日24時前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統(tǒng),線上提交報考資格審查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正反面掃描件(請掃描在一張圖片里)(必須提交項);
2.《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必須提交項)(考生可登錄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獲取);
3.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掃描件(必須提交項);
4.發(fā)表論文及獲獎證明掃描件(可選提交項);
提交材料的格式為jpg或pdf格式。未提交材料者將不得參加復試,并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上述材料將作為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的復審依據,請務必完整、準確、清晰提供有關材料,如有提供任何虛假、錯誤材料和信息,無論何時一經發(fā)現將根據相關規(guī)定取消考生錄取資格。
六、常規(guī)面試
參加管理類統(tǒng)考且參加過預面試的考生無須再參加常規(guī)面試,參加全國管理類統(tǒng)考但未參加預面試的考生,在統(tǒng)考成績達到我校工商管理碩士復試分數線后,須申請參加常規(guī)面試。
常規(guī)面試具體安排請考生留意項目通知。
七、調劑
1.初試成績符合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而未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考生,或經我校復試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按照教育部2022年的有關規(guī)定,申請其他高校調劑復試。
2.初試成績不符合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不能調劑至其他院校。
3.EMBA項目目前接受少量調劑。
八、錄取
研究生院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并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和教育部備案。
工商管理碩士擬錄取名單及后續(xù)錄取環(huán)節(jié)操作請留意本公眾號和官網通知。
九、違規(guī)處理
獲得復試資格(達到我校工商管理碩士復試分數線,包括參加過預面試)的考生,應簽署《上海財經大學2022年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如下圖所示),嚴格遵守復試考場規(guī)則,獨立誠信應考。在復試過程中不得拍照、錄音、錄像、直播、錄屏、投屏。在復試期間及招生學院(所)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傳播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否則一經查實按作弊論處。對違反招生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構成違法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將加強對復試工作的監(jiān)督巡查,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查處違規(guī)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十、咨詢及申訴渠道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1-65903795
郵箱:yzb@ sufe.edu.cn
【監(jiān)察處舉報監(jiān)督】
電話:021-65903870
郵箱:sufejwsj@sufe.edu.cn
【商學院MBA中心】
微信咨詢號:sufemba1(優(yōu)先聯(lián)系)
郵箱:cobadmissions@mail.shufe.edu.cn
電話:021-65580018